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高新遗失声明﹝2026﹞第4号
宝鸡县天王高中(现名称: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高级中学)因保管不善,将权证号:宝县国用(1997)字第235号坐落:陈仓区天王镇街道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高级中学
2026年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