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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〔2026〕第040号

来源: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:2026-02-06 17:41

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〔2026〕

第040号

 杨艳红因保管不善,将金台区宝平路48号院1号楼(西)2单元10号,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区字第00138976号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声明人:杨艳红

      2026年02月0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