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﹝2026﹞第 10号
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宝鸡市房权证房改字第248962号
常武孝
房屋
渭滨区胜利巷24号院3号楼1单元10号
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1月27日